鼓励提供患者诊治医院名称的征求意见
随着本站病例数量以及质量的增加,注册人数以及访问人数的增加,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失误病例能够得以与大家共享,许多治疗方法的欠缺,给患者以及医生整体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。对于那些辗转多家医院的病例,或者其他医院所做的失败病例,我们鼓励大家在提交病例时,能够提供原来患者接受治疗的医院的名称。因为在我们现实工作中书写病例时,也力求信息准确,能够正确的反映患者的就诊以及治疗历史。
要求在提交医院名称时,须严肃认真,信息真实可靠,并且希望所提供的病例资料完整,包括原来医院所拍摄的相关影像学资料。因为现在的各医院的放射科,所拍摄的X线片,CT, MRI等,都有医院名称的。所以在提供时,能够资料齐全,提高可信度。
这样做的目的,也是为了广大的骨科医生,能够在此平台上,共享成功与失败,同时也能够起到一点监督作用。
敬请各位版主以及骨科同道就此帖的内容文字的完善,以及是否有必要出台此项制度,进行深入讨论。 |